目标群体 | 香港生产商和分销商,香港进口商及其上游供应商 |
涉及产品 | 氧化式可分解塑胶制产品、某些即弃塑胶产品、某些酒店用品 |
本次法规速递涉及的重点行业 | 食品接触材料(FCM)、包装、酒店用品 |
执行日期 | 2024年4月22日 |
主要内容和要求 | 从2024年4月22日起,香港将禁止制造、供应、展示所有氧化式可分解塑胶制产品,禁止供应、展示某些即弃塑胶产品,和禁止免费提供某些酒店用品。香港生产商和分销商,以及香港进口商及其上游供应商,应检查其产品清单,并停止投放被禁止的塑料产品至中国香港市场 |
参考链接 | https://www.legco.gov.hk/tc/legco-business/council/bills.html?bill_key=10010&session=2023 https://www.legco.gov.hk/yr2024/chinese/brief/eeb20240103_20240103-c.pdf |
2023年10月27日,香港发布了《2023年产品环保责任(修订)条例》(2023年第27号条例),修订《产品环保责任条例》,禁止可氧化降解塑料产品和某些一次性塑料产品。
根据《2024年〈2023年产品环保责任(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禁令将于2024年4月22日实施(除一次性塑料桌布、包装环、塑料柄牙线棒、耳塞外)。
以下为条例的重点内容:
1. 不得制造、供应、展示氧化式可分解塑胶制产品(可氧化降解塑料制品)。
2. 不得供应、展示,亦不得在提供堂食(dine-in)、到会(catering)、或外卖(takeaway)服务时供应下列即弃餐具(一次性餐具):
·发泡胶制餐具(发泡聚苯乙烯(EPS)餐具),及
·以下非发泡胶塑胶制餐具(非发泡聚苯乙烯(EPS)餐具):
(a) 饮管(吸管)、(b) 搅拌棒、(c) 刀、叉及匙、(d) 碟、(e) 杯、(f) 杯盖、(g) 食品容器、(h) 食品容器盖。
注:禁令不适用于出于医疗等原因,所供应的非发泡胶塑胶制即弃饮管(非发泡聚苯乙烯(EPS)一次性塑料吸管)
3. 不得供应、展示以下即弃塑胶产品(一次性塑料产品):
·食物签
·塑胶柄棉花棒(塑料杆棉签)
·气球棒
·打气棒(加油棒)
·荧光棒
·派对帽
·雨伞袋
·牙签
·桌布
·包装环
·塑胶柄牙线棒(塑料柄牙线棒)
4. 不得免费供应以下即弃塑胶产品(一次性塑料产品):
·全部或部分由聚乙烯(PE)制成的手套
·耳塞
5. 不得为推广而免费供应塑胶制的纸巾包(塑料包装纸巾)。
6. 以下塑胶产品(塑料产品)可于持牌酒店(licensed hotel)或持牌宾馆(licensed guesthouse)收费供应:
·塑胶制手柄牙刷
·塑胶制容器盛载的、拟用作牙膏的东西
·浴帽
·剃刀
·指甲锉
·梳
·塑胶制即弃容器承载的水,及
·盛载于塑胶制容器内的液态或膏状物:
(a) 拟用于洁净人的头发(例如洗发露)、(b) 拟用作护发素、(c) 拟用于洁净人身(例如沐浴乳)、(d) 拟用于为人的皮肤保湿、(e) 拟用于在洗手时洁净人的双手。(来源: Intert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