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4日,巴西农业、畜牧业和供应部通过政府公报发布SDA/MAPA No 1.022号决议 ,制订头足类软体动物产品特性和质量技术法规,该法规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主要内容包括适用产品范围(新鲜、冷藏、冷冻、解冻、煮熟或嫩化的头足类软体动物如鱿鱼、章鱼、乌贼等)、产品感官和品质要求、加工工艺要求(如煮熟的头足类软体动物接受热处理时内部温度应达到 65-70°C之间,冷冻产品含冰量不超过标示净含量的12%,产品解冻过程中的温度不能超过 4°C,化霜时水温不能超过18°C等)、微生物和理化标准(如总挥发性盐基氮含量<30mg/100g)、产品标签规定(如除销售名称外还应标注来源物种学名等)。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in.gov.br/web/dou/-/portaria-sda/mapa-n-1.022-de-29-de-fevereiro-de-2024-546262391(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