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日,美国国务院发布虾出口商/进口商声明要求,评议期限为在联邦公报上公布后30天。
进口虾类和虾类产品应填具DS-2031表格,美国禁止以对海龟有害的方式捕捞的虾类输入美国,涉及对美出口虾和虾产品的出口商以及向美国出口虾和虾产品的国家的政府官员。进口商必须在美国港口出示DS-2031表格,DS-2031表格应在入境后保留三年,在此期间应向美国海关边境保护局或国务院提供DS-2031表格。DS-2031表格由出口商、进口商和在某些条件下虾捕捞国的政府官员填写。虾类和虾类产品输入美国时应随付DS-2031表格,并将在入境时和入境后三年内向美国海关边境保护局提供该表格。
更多详情参见:https://public-inspection.federalregister.gov/2024-02155.pdf(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