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欧盟新玩具安全法规简介
2023年10月4日,欧盟通过WTO发布新玩具安全法规提案。该提案拟取代关于玩具进入欧盟市场必须满足的要求的第2009/48/EC号指令。新法规对玩具中最有害的化学物质提出了一般要求,并要求为玩具创建包含合规信息的产品护照。该提案必须由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按照普通立法程序通过;预计2024-2025年生效,2027或2028年开始实施。
二、法规提案主要内容
1、对玩具的要求
提案中第5条和第6条规定了以下义务:
(1)玩具应符合一般和特殊安全要求;
(2)应附上特殊警告。
此外,一般安全要求不仅强调保护使用者身体健康和安全的范围,还纳入了儿童的心理健康和认知发展。
2、玩具的特殊安全要求
提案附件II中玩具基本要求涉及:
(1)物理和机械特性;
(2)易燃性;
(3)化学特性;
(4)电特性;
(5)卫生;
(6)放射性。
新法规对化学特性进行了修订和简化。
特别有害物质的一般限制现在包括:
(1)致癌、诱变或生殖毒性物质;
(2)内分泌干扰物质;
(3)呼吸道致敏物质;
(4)对特定器官有毒的物质。
3、经济经营者的义务
提案纳入了与第768/2008/EC号决定相一致的生产商、进口商和分销商的义务,这些要求与现行指令相同。此外,制造商必须为玩具创建包含合规信息的产品护照,产品护照将取代欧盟的合规声明。
4、玩具符合性推定
当制造商采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的相关协调标准或部分标准时,玩具符合性推定仍然有效。然而,为确保在没有相关协调标准的情况下推定玩具符合标准,欧盟委员会将有权采用共同规范。
5、产品护照
欧盟市场上玩具产品的符合性声明将被产品护照所取代,玩具制造商有义务提供产品护照,以证明产品符合法规要求。根据草案附件6,玩具护照应包含玩具唯一产品标识符,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代表的名称和地址,CE标志,致敏香料清单以及玩具中存在的任何高关注物质等多项内容。此外,玩具产品护照还可列入安全信息和警告以及使用说明。
6、合格评定
当制造商采用相关协调标准或通用规范时,该提案保留了制造商内部控制选项。如果协调标准或通用规范:(1)不存在;(2)未遵循;(3)未涵盖玩具的所有风险,则仍需由指定机构进行第三方认证。
7、授权法案
该提案授权欧盟委员会通过授权法案,以调整:(1)附件III中关于警告的规定,使这些规定适应技术和科学进步;(2)允许特定物质和混合物的规定,说明其在玩具中的允许用途,以及玩具中特定物质的新限值。
三、法规的影响及应对
我国玩具出口欧盟需要符合欧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及其协调标准(EN 71系列标准)的要求。2023年前三季度,我国出口至欧盟的木制玩具、塑料玩具、毛绒玩具、遥控车等各类玩具被RAPEX通报251批次,是各类产品中被通报批次最多的大类。被通报原因主要是含有危险的小部件(26.64%)以及邻苯二甲酸盐超标(25.66%)等,不符合2009/48/EC和相关协调标准的要求。出口玩具企业应做好以下应对:
1、了解国内外玩具标准和技术法规的基础上,积极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生产技术方案和质量管理体系,以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
2、及时掌握市场准入要求动态,加强对欧盟玩具法规后续授权法案和相关协调标准的跟踪、分析和研究;了解欧盟REACH法规等禁用物质管理法规,严格按最新法规标准要求组织生产,确保出口玩具符合输入国最新法规标准要求。
3、利用WTO的通报评议制度和特别贸易关注制度提出我方诉求。根据TBT协定的相关原则和要求,结合我国玩具生产的现状,在欧盟玩具法规评议期内提出我方的合理诉求;在法规生效后,利用WTO特别贸易关注制度,针对法规或标准的歧视性/不合理条款提出我方意见。
4、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利用RCEP和CAFTA等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开展与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的玩具贸易,开拓新市场,减少欧盟市场监管法规带来的出口压力。
来源:江苏省质标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