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8日,越南药品管理局发布第8314/OLD-MP号公告,修订化妆品成分要求法规。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将2-氯乙酰胺(2-chloracetamide)、苯乙烯(Styrene)等19种物质列入化妆品禁用成分清单;
修订化妆品限用物质清单、防腐剂清单、防晒剂清单,具体新批准部分允许使用物质并规定使用要求,具体如下表。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过渡期至2025年5月8日。
新批准物质类别 |
新批准物质名称 |
使用产品范围 |
制定的最大使用浓度 |
限用物质 |
银锌沸石 |
除臭喷雾剂和粉底 |
1% |
邻家氨基苯甲酸甲酯 |
驻留类化妆品 |
0.10% |
|
淋洗类化妆品 |
0.20% |
||
防腐剂 |
N-羟甲基甘氨酸钠 |
所有化妆品 |
0.50% |
防晒剂 |
奥克立林 |
喷雾产品 |
9% |
其他化妆品 |
10% |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