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球最大的生物素供应商之一,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考核成为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公司董事长洪爱对这张国际贸易“绿色通行证”分外珍视:“在当前疫情全球蔓延的大背景下,AEO高级认证企业专享的便利化措施部分抵消了物流拥堵的负面影响。”
9月24日,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司长王胜在例行通报会上对此予以肯定:“AEO认证显著降低了企业的港口、码头、物流等贸易成本,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截至2021年8月底,中国海关已经与新加坡、韩国、欧盟等20个经济体46个国家或地区签署了AEO互认安排(协定),互认国家或地区数量居世界首位。”
据王胜介绍,为规范市场秩序,为外贸企业降本增效,包括AEO认证,报关单位备案“全程网办,全国通办”,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跨境电商退货监管流程优化,创新稽查手段维护进出口贸易秩序等一系列惠企措施都在同步推进中。
大力推动AEO国际互认合作
王胜告诉记者:“中国AEO企业出口到互认国家(地区)的货物,能够直接享受当地海关提供的减少单证审核、减少查验、优先办理、非常时期优先通关、指定协调员提供专属服务等多项便利措施。”
问卷调查显示,中国AEO企业出口到互认国家(地区),有73.62%的企业境外通关查验率有明显降低;有77.31%的企业境外通关速度有明显提升;有58.85%的企业境外通关物流成本有一定降低。
一些地方海关依托地区产业特色,聚焦产业链龙头推进AEO认证工作的经验值得分享。其中,杭州海关将AEO培育工作向重点头部企业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辐射,实施“一链一策”,引导上下游企业强化对认证标准的认识统一,推动行业整体合规。例如,针对医化行业货物集装箱拼箱多、对物流供应商控制力弱等问题,通过实施集装箱安全管理规定、商业伙伴全面评估和定期监控,有效解决了相关难题,企业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近年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中东欧国家和重要贸易国家一直是中国AEO互认合作推进的重点。在已与中国签署AEO互认安排(协定)的国家或地区中,包括19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5个RCEP成员国和13个中东欧国家。“接下来,中国海关将全力推进与RCEP成员国的AEO互认合作,力争与RCEP成员中所有已建立AEO制度国家实现AEO互认。”王胜说。
目前,中国海关与马来西亚基本完成了互认磋商;与泰国已于今年正式启动互认磋商,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据悉,中国海关已经顺利申办2023年WCO第六届全球AEO大会。作为AEO领域最高级别的多边合作会议,该大会每两年举办一届。
企业集团加贸监管模式将全国推广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加工贸易企业规模不断扩大,集团化运作的趋势不断提高,保税货物在集团内不同企业间自由流转、协同加工的需求迫切。2020年以来,海关总署启动了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试点工作。
王胜表示,改革打破了加工贸易保税料件仅限于企业自用的限制,允许保税料件在集团内跨企业流转、跨企业存放,有效解决集团内企业供应链紧张的痛点,确保了供应链稳定。此外,改革还允许不作价设备通过结转方式在成员企业间调配使用,简化外发加工手续,放宽料件串换限制,这些措施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助推企业融入双循环。
截至目前,已有20个海关开展了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试点,共有63家企业集团的184家企业参与试点,试点企业开展保税料件及不作价设备结转、外发加工、料件串换、货物自主存放等业务1.3万票,参与试点企业加工贸易进出口值2066.9亿元,减免保证金(保函)约8.6亿元,节省企业物流、报关等费用3298.4万元。
“海关总署拟于近期发布公告,全面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王胜说。
自去年以来,为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多次部署,各主管部门多措并举稳定加工贸易发展。为引导加工贸易企业融入国内大循环,海关部门放宽了加工贸易内销征税时限,由每月申报调整为最长可按季度申报;将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扩大到全国所有综保区;阶段性取消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缓税利息。此外,还会同商务部两次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将199项商品(按10位商品编号计算)剔除出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对37项商品禁止方式进行调整,放宽部分纸制品加工贸易政策限制。
数据显示,2021年1-8月,全国加工贸易进出口5.3万亿元,同比增长13%,为2015年以来最高值。(来源: 中国商务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