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至所有综合保税区
日期:2020-04-17 作者: 浏览:84次

   记者15日获悉,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20年4月15日起,将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

   根据三部门于2016年发布的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个自贸试验区所在省(市)的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除外),以及河南新郑综合保税区、湖北武汉出口加工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四川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和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5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副主任何代欣说,在2016年已扩大试点范围的基础上,此次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至所有综合保税区,将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推动更多企业从中受益,对稳外贸、扩内需都将起到促进作用。(来源:新华网)

安徽省进出口商会网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安徽省进出口商会)”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日内与商会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

如未与安徽省进出口商会进行有效沟通的事宜,本网将视同为未曾联系,并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联系方式:

电话0551-62622500/0551-62622158 

邮箱shhybⓐaccie.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