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
日期:2020-01-09 作者: 浏览:74次

“品牌”是国家竞争力和国际地位的核心体现,更是企业的生命所在。中国出口型企业,特别是中小出口型企业目前面临的出口压力与日俱增,企业亟须提升出口商品质量以形成品牌影响力。

为配合国家品牌战略、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更好地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升品牌管理能力,实现从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转变,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联合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推出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业务,以“标准化+商事认证+贸易促进”新模式助力出口型企业品牌建设。由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依据《“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规范”T/CCPITCSC 015-2018团体标准》出具评价报告,中国贸促会及授权地方贸促会、行业贸促会根据评价报告为达标企业出具《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证明书》,使用全新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共同作为出证载体,获证企业可以自由展示、下载证书,并在其出口商品上加贴中国贸促会推荐认证标识。

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业务可提升企业在国际上的信誉、品牌和形象。通过对企业出口商品品牌的评价使企业了解需要具备何种经营资质以及达到何种指标才能有资格申请出口商品品牌,进而促使企业不断提高出口商品的质量,提高企业出口商品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出口商品品牌评价作为一种“诊断手段”让企业深入了解自身发展的不足,为企业进一步改进发展指明方向,助推企业走出去。此项评价工作引导出口型企业对标提升,一方面促进已达标的出口型企业自愿申请“中国出口商品品牌”商事证明,提升品牌影响力;一方面促进未达标的出口型企业对照标准指标,提升企业经管理能力与质量品牌水平。在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基础上,建立并完善中国出口商品品牌数据库,根据出口型企业贸易目的国(或地区)的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利用贸促系统的各类贸促平台和手段,帮助出口型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申办资质: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连续1年以上有出口业绩;

(2)经营状况良好,净资产为正;

(3)所出口商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4)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评价流程:

(1)申请:企业按照申报材料列表向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及授权的地方贸促会、行业贸促会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

(2)初审: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及授权的地方贸促会、行业贸促会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提交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3)受理: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审查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受理;

(4)组织评价: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组织专家,参照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量化表进行评价;

(5)出具评价报告:评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生成评价报告,提交至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或其授权的地方贸促会、行业贸促会并反馈给申报企业;

(6)出具商事证明书:收到评价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或其授权的地方贸促会、行业贸促会依据评价报告,向通过评价(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上)的企业出具证明书。

注:首次评价未通过的企业可在3个月改进期后再次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申请,评价流程与首次评价一致。

申报材料:

(1)《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3)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章);

(4)拥有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作品登记证)的证明材料;

(5)拥有版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6)获得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证明材料;

(7)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的证明材料;

(8)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行业质量安全和其他管理体系认证的证明材料;

(9)境内外商标注册证证书;

(10)设立海外营销机构、研发中心、生产基地、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进行境外宣传的证明材料(提供商务部门的备案证明);

(11)各类信用等级认定证明材料;

(12)获得市级以上权威机构颁发荣誉称号的证明材料;

(13)其他。(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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