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明报道 10月20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发起了反倾销调查。“目前欧方在调查过程中仍然使用‘替代国’的做法,明显违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所规定的国际义务,我们对此坚决反对。我们会密切跟踪案件的进展,高度关注欧盟在调查中的做法与世贸组织规则的一致性,将采取必要措施,坚决捍卫中国企业的正当权益。”在商务部11月9日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高峰谈及上述案件最新进展时作出上述表述。
据高峰透露,目前中国涉案的企业已经根据调查的程序向欧委会提交了应诉和抽样的答卷。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已经代表中国电动自行车行业提交了相关的评论意见。
“中国和欧盟都是《巴黎气候变化协定》的签署方,都在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各自的努力。电动自行车作为绿色出行的交通工具,可以在这方面作出积极的贡献。中国的电动自行车产业是充分竞争的行业,中欧业界在配套供应链、技术解决方案等方面有着广泛的合作,可以实现互利共赢。我们希望欧方能够公正、客观地开展调查,不要以牺牲环境、欧盟上下游产业以及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对相关产业提供过度的保护。”高峰说道。( 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