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推广汇总征税改革效果显现
日期:2017-03-22 作者: 浏览:148次

                海关总署自2015年7月在全国推广汇总征税改革,截至2016年7月31日,全国海关已备案的汇总征税企业共有2354家。自2015年7月27日至2016年7月31日,全国海关办理汇总征税报关单59.47万份,涉及进出口货值4573亿元、税款总额998.07亿元。
        汇总征税是一种新型集约化征税模式,是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支持企业应对严峻外贸形势而推出的改革举措。在企业依法提供担保和海关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实施“汇总缴税、先放后税”,改变了传统“逐票审核、先税后放”的征管模式。
据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介绍,海关由实时逐票审单转化为后置审核和税款结算,接单、放行一体化,缩短货物通关时间,并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如,南海油脂工业(赤湾)有限公司进口货物通关时间由3个工作日缩短到3~5小时;浙江中新毛纺织有限公司进口货物通关时间由6小时缩短到30分钟;索尼数字产品(无锡)有限公司进口货物通关时间由1~2个工作日减少到数小时,低风险货物通关时间进一步缩短至10分钟。
        由于进口货物在港时间缩短,企业物流成本大为降低。如,南海油脂工业(赤湾)有限公司物流仓储成本月均降低5万元;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月均降低1万元,上海康明斯滤清系统有限公司月均降低0.5万元。企业缴税工作量减少,进一步降低用工成本。如,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原来每月需50小时才能完成的缴税工作可在5小时内完成,工作量降低90%;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的缴税审批环节、工作量均减少30%,报关人员减少1人,月均通关成本降低5.3万元。
汇总征税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如,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税款备付资金由月均3421万元降低到921万元,月均盘活资金2500万元、节省利息9万元;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税款备付资金由月均1亿元降低到1千万元,月均盘活资金9000万元、节省利息近14万元。
此外,企业向属地直属海关提供税收总担保后即可实现在全国所有海关业务现场汇总缴税。同时,企业缴纳税款后,担保额度自动恢复,实现了担保的循环利用。如,倍耐力轮胎有限公司在青岛、上海、阿拉山口、满洲里、郑州等多个口岸开展进口业务,企业向属地直属海关(青岛海关)申请汇总征税资格并提交银行保函后,可在开展进口业务的各个直属海关办理汇总缴税。
        张广志表示,汇总征税将叠加“无纸化”改革,进一步便利企业。海关总署将继续在上海推进汇总征税无纸化试点,实现企业申请、资格评估、担保备案的全流程无纸作业,企业无需为提交纸本资料往返奔波,更加便利企业,并于近期向全国海关推广。(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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