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为企业减负近四成
日期:2016-11-14 作者: 浏览:192次

       记者11月12日从省财政厅获悉,自7月1日起实施的资源税改革成效初步显现。第三季度,省资源企业共申报资源税2.33亿元,较上年同期企业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综合负担下降1.32亿元,降幅达38.6%。

  以清费立税、从价计征为主要内容的资源税全面改革,减轻了企业税负,促进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结构升级。本着总体上不增加企业税费负担且有所降低的原则,我省确定了总体低于周边省份的资源税税率。此次改革,我省共设34个品目,有超2000户资源企业按新税率顺利申报并缴纳资源税。铁矿、石灰石、铜矿、铅锌矿、井矿盐等绝大多数资源品目实现了税负降低,其中铁矿、石灰石资源税费负担下降最大,降幅分别达39.8%、51.6%。

  重点企业受益显著。与改革前相比,马钢矿业公司整体税负下降30%。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皖企业综合吨资源税负担水平下降了54%,第三季度该公司在皖企业缴纳的石灰石资源税较上年同期下降4763万元。(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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