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随身携带行李物品5000元免税额未变
日期:2016-04-11 作者: 浏览:326次

     今日,有传言居民旅客回国携带行李“单次2000全年2万以上全额交税”。对此,财政部有关人士表示,进境居民旅客随身携带行李物品的5000元免税额并无变化。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具体按照自4月8日起实施的新的行邮税税目税率征税,税目1、2、3的税率分别为15%、30%、60%。

     据介绍,有关传言所称的“单次2000全年2万以上全额交税”,应是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设置了单次交易限值2000元和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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