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打造"两个中心,建立三个制度"实现全国一体化通关
日期:2015-07-22 作者: 浏览:442次

国务院新闻办2015年7月17日上午10时在新闻发布厅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海关总署副署长邹志武、税务总局副局长汪康介绍支持外贸稳定增长有关政策,并答记者问。

新华社电视记者: 我们之前了解到,海关正在推行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这次在改革过程中提到加快推进形成全国一体化通关的改革措施,提高口岸的通关效率,请问有关负责人这方面的情况?谢谢。

海关总署副署长邹志武: 海关现在实行的叫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主要是通过加强自身的改革,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升。这项工作从去年开始,先是在京津冀地区,然后到去年年底的时候,增加了长江经济带,今年又在广东省内包括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东北地区一共5个片区搞了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实现了在全国42个直属海关关区的全覆盖,现在也在5个区之间实行了区区联动的一体化。什么叫一体化呢?一体化就是有的企业座落在一个地方,但是货物的进出口可能在另外一个城市,原来海关的分布是按照属地化的,一个地方的海关自身是一个独立的监管体系,现在实现了区域通关一体化以后,企业可以自主地选择申报、纳税、验放地点和通关模式,以往需要在多关办理的手续可以在一个海关办理。进一步简化了手续。

下一步,我们准备搞全国性的一体化通关,这也是我们海关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的举措。实现全国一体化通关,主要是通过打造“两个中心,建立三个制度”。两个中心,要设立一个全国海关的风险防控中心和全国海关的税收征管中心。通过实现集中的风险防控和税收的集中统一作业,让同一个企业在不同的海关面对统一的海关监管政策和要求,享受统一的通关便利待遇。也就是说,企业面对的将不再是具体的某一个海关,而是全国海关这个整体,这是两个中心的概念。

建立三个制度,一个就是一次申报、分步处置。一次申报、分步处置,主要是改革现行的申报制度,在前期比如船舶、飞行器或者汽车等运输工具,运输工具申报以后,向海关传输简单申报的数据,我们经过准入风险的分析,就可以先放行,不用等到所有的项目申报完毕。货物放行以后,企业再做完整的申报,海关完成税收征管。这样可以大大的降低企业货物存留在港口、码头、场站的时间,大大提高通关效率。

第二,改革现行的税收征管方式的制度。原来企业报关报税,应该是票票过筛,每一个票都要审价、归类、计征税收,现在通过改革征管方式,主要靠企业自报,自缴税款。海关实行批量审核和税收稽查方式,监督税收入库。

第三,改变以往以关区为区块的监管模式,原来42个直属海关,每一个关都是自成体系,所有业务都是一个关完成。下一步按照全国不同的类型,建立若干功能型海关。通过海关的改革,一个是体现货物通关,进一步提速,企业办事手续进一步简化,成本进一步降低,同时海关的执法也更加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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