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当地时间1月30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公布中国诉美国《通胀削减法》世贸争端案专家组裁决,明确裁定美国涉案清洁能源补贴措施违反世贸组织规则,驳回美方所谓“保护公共道德”的抗辩理由,并要求美方取消相关违规补贴措施。
当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该裁决作出回应,直言“中方对专家组作出的客观、公正裁决表示欢迎和赞赏”,并强调“中方始终是世贸组织规则的坚定守护者、国际经贸秩序的坚定捍卫者。我们希望美方尊重专家组裁决,尊重世贸组织规则,尽快采取措施纠正错误做法,以实际行动维护国际经贸秩序,推动国际贸易稳定有序发展”。
据悉,2022年8月,美国《通胀削减法》正式完成立法程序。根据该法律,美国将投入近4000亿美元用于气候的相关补贴,但设定了补贴门槛,仅向使用美国钢铁等产品的清洁能源项目给予补贴。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廖诗评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直指这些条款的不合理性:“2022年以来,美国通过《通胀削减法》及后续实施细则,在清洁能源领域出台歧视性补贴政策,以钢铁材料和零部件满足一定比例国内含量要求作为补贴发放条件,改变相关产品在美国市场竞争条件,导致进口产品待遇低于美国同类产品,这些规定具有明显的歧视性。”
这种“以绿色之名行保护之实”的做法,直接将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多数清洁能源产业排除在补贴范围之外。针对美国此举,中国于2024年3月就美国《通胀削减法》中的歧视性补贴措施起诉至WTO争端解决机构。由于美国未能与中国通过磋商达成解决方案,2024年7月,中国向世贸组织提出设立专家组的请求。
谈及当时的考量,廖诗评表示:“近年来,全球经济形势严峻复杂,个别国家无视规则,将本国利益凌驾于全球利益之上,持续冲击和挑战国际经贸秩序,危及全球经济发展。美方滥用歧视性产业补贴政策,以‘本地化’要求搞进口替代,违背市场经济基本规律,遏制打压中国等其他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破坏全球公平竞争环境,扰乱全球贸易秩序,不利于国际经贸合作有序开展,也不利于全球低碳减排目标实现。有鉴于此,中方选择将美国的歧视性补贴措施诉诸世界贸易组织。”
案件审理过程中,美方曾试图以“保护公共道德”为由为其违规措施抗辩,声称相关补贴是为应对气候变化、保障供应链韧性。但这一理由被WTO专家组直接驳回。
廖诗评详细解读了专家组的驳回依据:“专家组强调,WTO成员援引‘公共道德’例外进行抗辩,需说明其以足够精确地识别欲保护的公共道德目标是什么,并证明争议措施在设计、结构与预期运作上与该目标之间存在可客观辨识的关系。据此,专家组认为,美国并未充分解释国内含量要求与公共道德目标之间的具体关联。美国所提出的‘促进国内制造、建立更有韧性供应链、减少对特定贸易伙伴依赖’等目标,更像是国内经济与产业目标,并不当然等同于公共道德目标;中国提交了大量美国对能源、芯片、人工智能等领域实施产业支持政策的证据,这在相当程度上表明,美国的措施并不是为了保护公共道德目标。专家组还特别指出,美国的措施实际上是允许一定比例外国投入的,而且这一比例是逐年递增的,但美国没有说明,为何这些要求和公共道德保护目标之间是存在合理联系的。据此,专家组裁定,美国的抗辩不能成立。”
此次专家组裁决不仅驳回美方抗辩,更清晰裁定了美涉案清洁能源补贴措施违反WTO规则。专家组认为,美国的这些要求和做法违反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
廖诗评介绍,《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三条第四款要求WTO成员方给予外国产品不低于本国同类产品的待遇,美国将使用美国原产货物作为获得“加成补贴额度/奖励抵免资格”的条件,显然违反了这一要求;按照《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第二条第一款规定,WTO成员方所采取的违反《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三条第四款的措施,同时也违反了本款的要求;《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第三条则禁止WTO成员方使用以国产货物为补贴发放条件的“进口替代”补贴,美国的上述措施构成了此类禁止性补贴。
在廖诗评看来,这些规则是全球贸易秩序的基石:“这些规则要求给予外国同类产品国民待遇,禁止非法实施补贴和投资限制行为,是维系全球公平竞争贸易秩序的基石性规则。”
值得注意的是,此项裁决的意义,更是远超单一案件的胜负——当前,多边贸易体制正面临多年未有的严峻挑战,部分经济体动辄以“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为由突破规则,严重冲击国际经贸秩序。
廖诗评强调:“一些国家明显违反世贸组织基本原则和规则,严重冲击国际经贸秩序。本次提诉是中国政府利用专业法律手段捍卫中国产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全球公平竞争环境、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重要举措。此次裁决认定中方胜诉,不仅体现了中国坚定维护以世贸组织为核心、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的决心,也提振了全球其他国家继续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和维护国际法治的信心。”(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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