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积极参与全球航运经济治理,海事仲裁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重要组成部分,作用日益凸显,海事仲裁国际合作提上日程。韩国是亚洲主要的航运国家,也是全球重要的海洋经济国家,拥有相对完善的海事法律体系,其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在处理航运法律关系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在此形势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海仲委”)于5月27日在韩国首尔与大韩仲裁员协会签署合作协议。这是海仲委在东北亚区域达成的又一项合作成果。对此,海仲委副主任李虎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项合作将为相关企业在该区域经营发展提供更多海事法律支持,在有效防范风险和化解纠纷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中韩建交以来,双边经贸合作稳步发展,目前已涵盖农产品贸易、批发零售、交通物流、电子通信、商务服务、金属化工等诸多领域。特别是近年来,两国正以前所未有的开放姿态参与全球航运经济治理,为世界航运经济复苏注入强劲动力。双方在航运领域既存在相互竞争,又存在着优势互补和经验借鉴。
对此,李虎表示,根据海仲委的研究,在航运市场向亚洲转移的大背景下,相关纠纷的数量、规模、复杂程度呈增多趋势;各类商事主体对仲裁、调解等争议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上升。仲裁服务在妥善解决航运纠纷、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等方面无疑发挥着愈发重要的作用。
与其他争议解决方式相比,仲裁具有专家断案、跨境执行便利、当事人意思自治等诸多优势。海事海商纠纷往往涉及对域外法和国际公约的适用和解释,对行业惯例和商业模式的理解以及相关海事技术标准的认定,这与仲裁的上述优势具有高度的契合性。海事仲裁已成为中韩两国涉外航运贸易领域中最通行的争议解决方式。
李虎表示,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当前海事仲裁一方面要坚持走国际化和本土化相结合的道路,通过国际化将海仲委仲裁纳入国际仲裁的大舞台,展现中国仲裁智慧与文化;另一方面也要通过“他山之石”交流互鉴,提升海事仲裁质量,确保仲裁效率,提高仲裁公信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记者从海仲委了解到,此次协议的签署将推动中韩双方在共同推广仲裁制度、共享仲裁员资源、共同举办研讨会、共同开展项目研究及宣传仲裁研究成果等方面开展更广泛深入的合作。海仲委可在与大韩仲裁员协会开展的联合活动中,以多种形式介绍我国涉外仲裁的最新发展、研究成果以及特色新实践。上述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海仲委在东北亚地区工商界、法律界的影响力,扩大海仲委作为中国领先涉外仲裁机构的优势。
特别是,随着协议的签署,海仲委将能与大韩仲裁员协会加强协同,积极落实协议内容,以实际行动诠释和丰富协议精神,不断强化国际商事仲裁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保驾护航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近段时期地缘政治和大国关系调整等因素让中韩关系经受了巨大考验,但两国工商界往来和海运事业合作依然频繁。
“当前,中韩经贸合作已进入结构调整、提质增效的新阶段,航运事业合作拥有巨大的潜力和广阔的前景,韩国的大学和研究机构在海商法领域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教育质量,为国际海商法发展培养了专业人才,这对中国相关涉外法治建设也有借鉴意义。”李虎说。(来源:国际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