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预防和制止网络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规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坚持鼓励创新。保护企业创新成果,着力促进互联网行业发挥最大创新潜能。
二是着力规范竞争。顺应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新特点、新趋势、新要求,完善各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标准及规制要求。明确了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环境下的新表现形式,列举了反向刷单、非法数据获取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设置兜底条款,为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行为提供监管依据。
三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回应社会关切,对当前我国线上消费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刷单炒信、好评返现、影响用户选择等焦点问题进行规制,为解决线上消费新场景、新业态萌发的新问题提供政策支撑。
四是强化平台责任。督促平台对平台内竞争行为加强规范管理,同时对滥用数据算法获取竞争优势等问题进行规制。
五是优化执法办案。针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辐射面广、跨平台、跨地域等特点,对监督检查程序作出特别规定。创设专家观察员制度,为解决重点问题提供智力支撑和技术支持。
六是明确法律责任。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组合拳”作用,有效衔接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反垄断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同时,明确了没收违法所得的法律责任,强化监管效果。
其中,强化平台责任是一大亮点。“平台企业掌握海量数据,连接大量主体,是网络不正当竞争监管的重点对象。”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思启告诉记者,《规定》明确将平台纳入互联网竞争行为的监管之中,将有效防范和制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平台上产生以及蔓延。
根据《规定》,平台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平台内竞争行为的规范管理,发现平台内经营者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违法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按规定向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报告。记录保存时间自作出处置措施之日起计算,不少于3年。
此外,针对社会关注的数据算法滥用问题,《规定》强调,具有竞争优势的平台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滥用后台交易数据、流量等信息优势以及管理规则,通过屏蔽第三方经营信息、不正当干扰商品展示顺序等方式,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除了强调平台经营者需要对平台内竞争者加强规范管理外,《规定》也要求平台经营者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李思启表示,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强制平台内经营者签订排他性协议;对商品的价格、销售对象、销售区域或者销售时间进行不合理的限制;不合理设定扣取保证金,削减补贴、优惠和流量资源等限制;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进行其他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都属于违法行为。同时,平台经营者应当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中公平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不得违背商业道德、行业惯例,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的服务费用。
反不正当竞争法专家张炜表示,《规定》发布后,市场监管部门可能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作为近期执法工作的重点。因此,平台经营者及所有通过网络从事生产经营的经营者都应当逐条自查评估网络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合规性,发现风险及时整改,及时吸收和落实《规定》的合规要求。(来源:中国贸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