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加强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创新,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自贸试验区融合发展,发挥好各类开发区开放平台作用。与此同时,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也提出,完善自由贸易试验区布局,赋予其更大改革自主权,深化首创性、集成化、差别化改革探索,积极复制推广制度创新成果。自2013年以来,自贸试验区数量不断递增、布局不断优化、改革创新不断加强、制度红利持续释放。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20年年底,前18家自贸试验区(不含北京、安徽、湖南)以不到全国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占全国17.6%的外商投资和14.7%的进出口。
按照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的布局,自贸试验区在“十四五”期间将持续强化引领性开放功能:
首位度不断强化。在2018年即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五周年的时候,习总书记就指出,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要把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李克强总理也提出,要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发挥改革开放“排头兵”的示范引领作用。2020年,习总书记强调,要把构建新发展格局同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等衔接起来,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并且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主旨演讲中指出,中国将有效发挥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引领作用。
顶层部署指向清晰。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加强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创新,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自贸试验区融合发展。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在突出自贸试验区在对外开放平台中首位度的同时,在布局、赋权、制度创新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具体的部署。
数量越来越多和规模越来越大。为统筹发展与安全,中国改革开放模式具有渐进性、边际性,通过“选点试错—总结经验—复制推广”的方式来进行。我国自贸试验区从2013年的1个到现在的21个,并对上海、浙江自贸试验区进行了扩区,取得的经验也将不断复制推广。
改革自主权将越来越大和系统性集成性越来越强。历经7年发展,自贸试验区改革事项将更加触及中央事权,一事一报、碎片化创新、微创新等路径依赖亟待突破,着力改善出现的“改革三多与三少” 现象,即 “小修小补”式改革多和重大突破性改革少、“碎片化”改革多和系统性集成性改革少、“相互借鉴”式改革多和独创性引领性改革少。
改革力度越来越大和开放程度将越来越高。“十四五”时期,我国要构建新发展格局,习总书记提出要以深化改革激发新发展活力、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这就要发挥好自贸试验区在改革开放的引领性功能,统筹发展和安全,在自贸试验区尤其是自贸港在投资自由化、贸易自由化、资金自由化、人才自由化、数据自由化等5个领域进行压力测试、快速迭代。(作者系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自贸创新研究中心主任)(来源:中国贸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