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中国企业“走出去”风生水起,中国企业遇到的国际投资保护也在增多。面对欧美、印度等国家和地区对外资持续增加限制,如何在国际投资保护主义不断升级的背景下主动出击、积极应对,成功“走出去”并实现全球市场布局,成为摆在中国政府和企业面前急需攻克的难题。对此,本报邀请相关专家,就上述问题展开讨论并建言献策。
专家圆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部长 赵晋平
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副秘书长、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 崔凡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高级研究员 黄志龙
新华社世界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员 李长久
(专家排名不分先后)
Q1
投资保护浪潮缘何再涌动?
国际商报:近日,特朗普政府称将考虑扩大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的权力,强化审查力度、审查范围和审查程序;意法德三国也要求欧盟执委会强化现有监管机制,提出在阻止外资并购时应考虑收购方是否得到政府补贴等。结合当前国际经济形势,您如何看待近两年欧美等国家和地区收紧投资限制?您认为其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赵晋平:不可否认,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进军美国及欧盟等市场,给东道国企业带来了更大的竞争压力。美国和欧盟除了担忧中国企业借此转移他们的先进技术外,也对中国的对外开放程度有所不满,尤其是希望中国能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条件。因此,他们试图通过加强自身的外资投资审查,倒逼中国进行改革。
崔凡:中国近两年对外投资的迅速增长,可能是引起美国及欧盟加强投资审查的重要原因。在加大国家安全审查力度的同时,美国更强调对关键技术系统性收购行为的审查,欧盟更强调基于公共秩序的考量,二者实质上差异不大。
黄志龙:近年来,全球范围内的投资保护主义倾向越来越严重,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一是中国企业海外投资规模越来越大,并购活动越来越频繁,各国对于中国资本始终持防范心理,认为中国资本海外投资带有非经济目的;二是美国总统特朗普强调“美国优先”、反对全球化,导致国际范围内逆全球化趋势抬头,贸易和投资领域保护主义持续发酵。但是各国的情况既有相似,也有不同。例如美国特朗普政府是担心中国企业投资并购的非经济目的,欧洲则担心中国企业受到各种补贴或支持,导致欧洲经济竞争力每况愈下。
李长久:任何国家的对外开放都不等于敞开大门。每个国家都有权根据自身的发展需求,对外资投资行为进行审核或改变其审核标准。确实存在企业绕开投资国的国家外资安全审查政策进行并购的行为,一旦涉及关键技术转让,这将直接威胁国家安全利益。从这个角度来看,欧盟及美国加强外资投资审核的举动无可厚非,而且他们也对外宣称并非针对中国投资者。不过,中国资本的海外并购势头的确激发了这些发达国家的戒备心理,尤其是“中国制造2025”的提出,使中国企业对技术创新进步的渴求更强烈。根据2017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国是进入排行榜前25名的唯一中等收入国家,这增加了欧美国家对中国企业通过海外投资并购来获取敏感技术的忧虑。
Q2
投资保护主义是否会愈演愈烈?
国际商报: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国家安全审查、市场垄断调查以及行业准入限制是各国收紧外资进入的主要理由。您如何看待这一现象?未来,由欧美等国家和地区掀起的投资保护主义是否会继续加剧?
赵晋平:虽然在立法上的变动尚未最终完成,但美国及欧盟收紧外资投资审查基本已成定局。作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热土,欧美这一举措肯定会给我们带来更多挑战。至于其他国家是否也会掀起投资保护主义的浪潮,因为各国国情不同,行动可能也会不一样。不过,无论如何,中方企业和政府应当给予高度重视和警惕,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崔凡:目前,美国及欧盟的相关立法仍在考虑和进行中,我个人认为其影响有限,不会愈演愈烈。首先,绝大部分行业希望有外来投资,绿地投资可能更受欢迎。其次,当下并购投资在国际投资中的比例有上升趋势,盲目排斥是不理智的。我们需要密切关注的是相关国家在立法过程中是否出现歧视性规定,尤其是出现违反最惠国原则的情况。美欧立法动态确实可能引起其他国家效仿。虽然立法本身有成本,但若美欧率先引入某些新的审查机制,其他国家进行仿效就容易得多。不过,这种审查也是有成本的,其中既包括审查本身的直接成本,也包括投资流入下降引起的损失。有些国家如果跟风,则可能得不偿失,所以这种连锁反应可能是有限的。
黄志龙:对于此次欧美投资审查相关法律的修订,加强投资安全审查只是借口和托词,根本上还是各国投资保护主义倾向和市场准入门槛提高的结果。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投资保护主义可能会有所加剧,也可能进一步向其他新兴市场国家蔓延,出现这一趋势大的背景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各国都更加注重实体经济和制造业发展,对本国和本地制造业采取保护主义态度。
李长久:借国家安全之名行投资保护之实的做法不可取。目前在欧盟阵营中,德意法三国的投资保护主义呼声比较高,但对于是否需要建立一个欧盟版的外国投资委员会,欧盟内部也始终存在争议。比如,北欧一些国家就坚定支持自由贸易主义,反对任何形式的投资审查,南欧的一些国家也担心收紧外资审查制度会妨碍本国招商引资。站在企业角度来看,很多欧美高科技公司虽然有很强的技术,但是缺乏资金,因此都希望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外国公司进行合作。针对外国直接投资,今年7月举行的汉堡G20峰会强调了互惠互利的贸易与投资框架的重要性,并就拟定促进和保证外国直接投资的策略作出了明确承诺。看来,由于各个国家的发展需求不同,企业等社会利益团体的诉求也不同,因此目前的投资保护主义是否会加剧或蔓延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Q3
中国政府及企业如何应对?
国际商报:中企在这轮投资保护主义中首当其冲,不仅企业利益受损,国家形象和国际经贸关系也受到负面影响。中国政府及企业该如何应对这一轮国际投资保护主义?
赵晋平:对中国来说,最根本的应对措施就是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的力度,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在符合国情的基础上,尽力做到与国际接轨。只有我们自身变得更加开放,国外市场才会更愿意接纳来自中国的资本。目前,我国正在推广和完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我们期待这一工作的稳步推进。当然,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在这一过程中,政府要不断加强投资环境检测及风险预警工作,为企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指导其规避投资风险。同时,中国也应积极推进多双边自贸区谈判,借助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营造更自由便利的投资环境,增强在国际投资规则领域的话语权,有效破除投资保护主义的壁垒。对中国企业而言,则要更注意维护自己的海外形象,尊重东道国的法律法规,不断扩展投资布局,通过产业升级吸纳更多东道国的劳动力,利用自身收益积极促进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
崔凡: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加快,这些新的制度障碍不可能阻挡中国企业全球化布局的趋势。从企业角度看,企业应该避免快进快出的短期行为,考虑投资目的国本身的利益,多与地方政府和民众沟通,强调投资的创造就业效应,强调企业社会责任,从而在当地争取对中国投资的支持。从中国政府的角度看,首先应该继续加快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进程,坚持吸引外资与对外投资的备案制管理原则不动摇。其次是密切跟踪美欧立法动态,对任何违反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单边规定坚决表示反对。最后就是加快推进中欧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争取尽早重启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在G20投资原则与金砖国家投资便利化共同纲要的基础上,适时推动多边投资规则的建立。
黄志龙:中国政府和企业应积极应对,逐渐转变投资的方向,特别是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的投资。由于这些国家及地区多数都是发展中经济体,因此都比较欢迎中国企业前来投资,为其创造就业机会,提升其经济发展水平。同时,中国政府也十分支持和鼓励中国企业将资本投向这些国家和地区。
李长久:投资保护主义在很多情况下都是由于东道国政府对资本的不信任。因此,中国政府应继续坚持对外投资互利共赢的原则,重视双边和区域投资协定的谈判工作,打造利益共同体,增强战略互信。另一方面,政府也要帮助企业提前了解东道国的投资环境及政策变动,做好风险预警,并发展完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为企业提供更多保障。对企业来说,要更加重视理性投资。具体来说,企业要主动去聘请国际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的服务机构,与东道国政府机构沟通时要多强调企业将如何在当地履行社会责任。更重要的是,我们的企业要提高自己的技术创新能力,减轻对国外技术的依赖。当然,这也需要政府的帮助,不断改善全社会的创新创业环境。(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