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10”“9710”“1210”跨境电商通关模式该如何选择?
海关总署设置了多种跨境电商通关监管方式:“9610”“9710”和“1210”等。几种模式各有特点,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时效更强、组合更优的方式运送货物,享受优先查验的便利。
“9610” 海关监管方式,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俗称“直邮出口”或“自发货”模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商企业通过电商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9610”模式以小包、单个包裹发货,允许跨境电商企业将商品从境内通过第三方物流商运送至海外消费者手中,具有链路短、时效快、成本低、更灵活等特点。在时效上,“9610”适合小包直邮模式的跨境电商企业出口。
“9710” 海关监管方式,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并向海关传输相关电子数据的模式。
“1210” 海关监管方式,全称为“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商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商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
海关相关数据显示,目前中国的特殊监管区域共计165个,包含综合保税区152个、保税区9个、保税港区2个、出口加工区1个、跨境工业园区1个。(来源:国际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