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诉阿里“二选一”案有新进展
日期:2024-05-15 作者: 浏览:258次

去年年底,京东诉阿里巴巴“二选一”案一审胜诉,阿里被判赔京东10亿元。近日有消息称,阿里对该案提起了上诉。

京东和阿里之间关于“二选一”的矛盾及诉讼由来已久。2015年“双十一”前夕,“木林森”官方致函京东称,由于受到某平台压力,该品牌将撤掉京东的会场资源。随后,京东实名举报阿里“逼迫”商家“二选一”,严重扰乱了电商市场的秩序。

2017年,京东起诉认为天猫通过签订“独家合作”等方式,要求在天猫开设店铺的众多品牌只能在天猫开店,而不得在京东参加促销活动和开店。京东认为这种“二选一”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请求判赔京东10亿元。

2020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京东诉阿里“二选一”垄断案组织了不公开质证。2023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阿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的垄断行为成立,并判决向京东赔偿10亿元。

当时京东方面表示,此次判决是京东反抗“二选一”垄断行为的一次公正裁决。阿里则对外回应称,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

“目前我国电商平台处于升级转型阶段,对B端、产业端的争夺会更加激烈,围绕反垄断展开的诉讼在所难免。”北京凯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莹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我国法律对网络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网络虚假宣传虚假交易等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更严格、更细致的监管。对于互联网平台常见的“二选一”现象,要求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限流、屏蔽、商品下架等方式,减少其他经营者之间的交易机会,实施“二选一”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阿里唯有积极应诉才能避免受到处罚,维护其与经营者此前达成的合作模式。

目前,上诉内容并未公开。有业内人士判断,案件提起上诉,一般情况下是对一审判决的基本不认可,因此二审的争议焦点很大程度将围绕在涉案垄断行为是否成立,以及损失赔偿的范围与数额。

据了解, 2021年4月,阿里因“二选一”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182.28亿元,金额创下历史纪录。彼时阿里表示:“对此处罚,我们诚恳接受,坚决服从。我们将强化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立足创新发展,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一般意义而言,如果反垄断民事诉讼请求部分所依据的事实与行政处罚的重合度较高,那么二审阶段,推翻垄断行为的定性相对比较难,案件争议重点在赔偿数额上可能性更大。”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张莹表示,电商平台实施“二选一”行为对商家非常不利,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也损害了消费者多渠道购买产品的权益,不利于经济良性发展。因此相关处罚金额相对较高,需要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警惕。(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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