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新法或将对中企产生直接影响
日期:2024-05-10 作者: 浏览:250次

欧洲议会全体会议于日前通过了《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法案(以下简称“法案”)。该法案目前还需要得到理事会的正式批准、签署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记者了解到,该法案又被称为供应链法案,旨在要求欧盟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进行尽职调查,以杜绝劳工权益受损、环境受破坏等现象。

法案适用范围为员工超过1000人、全球营业额超过4.5亿欧元的欧盟公司和母公司,未来一段时间,该规则还将适用于在欧盟境内签订特许经营或许可协议的公司。

道琼斯公司风险合规专家石龙新告诉记者,该法案生效后,两年之内,欧盟成员国需要将其转化为国内法,这将给与相关企业有往来的企业带来直接影响。一旦企业被纳入法案审查范围,就有可能因各种事由遭受行政、刑事处罚。

据了解,法案要求相关公司定期评估其自身、其子公司以及(与公司活动链相关的)商业伙伴的业务和措施,并监测识别、预防、缓解、结束和尽量减少不利影响程度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公司需要至少每12个月更新一次人权和环境尽职调查评估。如果公司未进行评估,需要发布其尽职调查程序的年度声明。

“这意味着欧盟企业相关联的上游和下游合作伙伴,都要重视劳动关系、环境污染、自然资源破坏方面的合规义务。”石龙新表示,法案的处罚力度是非常大的,规定企业要对未尽到尽职调查义务所造成的损失负责,如果产生受害人,需要全额赔偿。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立彤表示,法案将对中国企业带来重大的影响。

“对在欧盟市场布局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来说,很可能直接被列入法案的非欧盟企业清单,直接适用该法案的尽职调查规定。若这些企业未对自身和供应链相关方进行尽职调查,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受到处罚,企业管理者甚至将被欧盟成员国追究责任。”陈立彤表示,对于国内与欧盟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业来说,法案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被调查”方面。面临着因尽职调查不通过,被客户剔除出活动链的风险,或将造成重大的业务损失。

石龙新表示,企业应评估法案对自身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其他关键业务环节的影响,在法案正式实施前,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满足市场合规需求,提升企业竞争力。

陈立彤表示,对于已在欧盟有一定业务规模的中国企业来说,需注意法案的尽职调查项目和自身的合规管理,弄清楚法案是否对自身适用。如果适用,应尽快使企业的各方面指标符合法案要求。中国本土企业也应当审查欧盟合作方企业规模,以确认法案是否对该欧盟合作方适用。如适用,要尽快对自身进行合规检查,开展“反向尽调”,防止被欧盟客户“踢”出活动链。(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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